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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广东云安撤县设区
 
2014-10-29  国际商报广告部
 
9月29日,省政府向云浮市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云浮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要求云浮市遵照实施。根据批复,云安县将撤销,另设立云安区,并与云城区在部分行政区域上作调整。
  今年9月9日,国务院向省政府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云浮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云安县,设立云浮市云安区,将云浮市云城区的都杨镇划归云安区管辖,以原云安县(不含前锋镇、南盛镇)和云城区都杨镇的行政区域为云安区的行政区域;同意将原云安县的前锋镇、南盛镇划归云城区管辖。
  批复强调,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自行解决。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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