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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负面新闻”缘何成网络敲诈工具

2012年06月12日07:54    来源:国际商报广告部

我们并不因为小产权房里有民众诉求而支持小产权房背后的违法食利者。国家执法部门拿这些小产权房背后的食利集团开刀,是找对了症结。

  基于网络舆情的巨大“杀伤力”,删帖成为赚钱手段已不再新鲜,近日广东茂名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犯罪案件,更让人不得不佩服骗子的“高智商”。一男子创办化州论坛,注册若干马甲,编造领导干部负面新闻,借以逼受害人出钱删帖,竟能屡试不爽。

  犯罪分子从不缺乏创新犯罪手段的智慧。自创网站、编造新闻、坐地收银,这种利用互联网的传播效应而实施的新型犯罪,究竟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可能还有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专业判断;但这种成本小、风险低、获利大、定性难的犯罪演化趋势,无疑值得高度关注。

  从预防犯罪的角度看,加大对犯罪的惩治力度固然重要,但从滋生犯罪的土壤和环境入手,减少逼仄犯罪分子的犯罪空间也至关重要。我们或许需要从中反思:犯罪嫌疑人为何锁定领导干部为目标?官员的“负面新闻”又缘何能成他们犯罪的工具?该案中,多位被“负面”的官员乖乖就范,既然是编造的负面新闻,官员们为何要花钱删帖而不去寻求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将目标锁定领导干部,大概是摸准了一些官员对网络负面信息的恐惧心理,这种恐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官员的“不自信”。

  当然,被骗的官员本身也是受害人,在弥补其心理缺陷、防止犯罪分子趁虚而入的同时,我们还应将个案置于网络犯罪的大背景中来审视。据了解,化州论坛创办人起初并非专门为敛财,只是希望先用负面消息聚拢人气,没想到得到了意外之财,由此发展为出台删帖收费标准、发行月卡打折的惊人地步。而在这一步步的犯罪发展过程中,网络监管的缺失客观上也难辞其咎。

  近年来,传统犯罪形态借助互联网不断衍生出新的变种,对网络涉黄、涉毒、涉赌以及诈骗、敲诈勒索等新型犯罪,缺乏及时灵敏严密的网络监管,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网络犯罪防治体系。无论是立法上对新型犯罪手段的定性,还是执法中因侦查技术落后而陷入取证困局,抑或是对不同网络主体责任的设定,都有待进一步改进。对于尚不成熟的网络生态而言,如何强化监管机制和犯罪防控体系,更是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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